今日,合肥鐵路公安處通報稱,1月5日16時44分,G1747次列車合肥站準備開車時,旅客羅某(女)以等丈夫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不聽勸阻,造成該次列車延遲發車。公安機關對此開展調查取證。
1月10日上午,羅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動承認錯誤。羅某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依據該條例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責令羅某認錯改正,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出行要自覺遵守鐵路運輸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在這件事中,多數人對羅某“扒車門”的行為持否定態度,認為其無視規則,擾亂了交通秩序。也有部分人認為,不應把所有焦點都放在女子一人身上,甚至不應將所有的注意力執著于其“教師”身份,應同時審視這件事本身,并厘清各方的責任關系。
事情發酵至今,涉事各方雖都有發聲,羅某也已被處罰,但幾處關鍵事實與責任關系仍不明了,諸多疑問有待回應。
一、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羅某如何進的檢票口?
據新聞晨報報道,羅某稱,他們當天的G1747次列車,合肥站的發車時間是16:39發車。可是他們由于跑錯車站,在16:37分趕到了車站。
一般認為,列車在出發前5分鐘是停止檢票的。可是羅某在出租車上查到此趟列車晚點至16:52分發車,所以女子帶著孩子提前進了檢票口,而其丈夫拿著行李和身份證在后面跟著。
注意,羅某稱,“身份證和行李在我老公身上。”所以,在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她是如何進的檢票口?
羅某給的解釋是:他們到檢票口的時候,有工作人員,但檢票口沒有關,也沒有攔下他們。
事實是否如此?但不管是羅某自己溜進檢票口,還是工作人員通融,羅某都是沒有拿出身份證,這顯然是違規的。
如果是工作人員通融,在該事件中,工作人員也難以撇清干系。
二、羅某丈夫落下多久?
羅某帶著孩子進了檢票口,其丈夫因為拖著行李,跟在后面,檢票人員沒讓其過關,那么,羅某丈夫落下了多久?為什么最初羅某能過檢票口,而其丈夫不能?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羅某在與工作人員爭執的時候,還在招呼其丈夫下到站臺,這說明,其丈夫緊隨其后,但他為什么一開始沒能通過檢票?
而最后,羅某丈夫也順利上了火車,他又是因為什么原因通過的?是因為羅某的糾纏,列車人員最后又通融了嗎?
三、列車到底有沒有晚點?
根據合肥火車站官方微博:“羅某某強行扒阻車門,造成該列車晚點4分鐘發車。”
但根據多家媒體引用安徽交通廣播FM90.8的消息:“該趟列車G1747因天氣原因,進入合肥站時已晚點,計劃在合肥站停站時間為15分鐘,該女子的行為并未造成列車進一步晚點,在列車停車至第14分鐘時,該時間得到處理,沒有造成網傳的導致列車延誤4分鐘。”
那么,列車最后到底有沒有晚點?
四、列車員執法是否太溫和?
有人看了視頻,認為羅某的行為耽誤了列車準時發車,不僅妨害了其他乘客的乘車權益,也影響了整個高鐵運行系統,導致其他列車也會晚點,甚至,還可能造成事故。
但從長達4分鐘的視頻來看,執法人員與羅某一直在糾纏,雖然也有拉拽,讓其下車或上車,但始終無法關上車門,導致列車一直沒能開動。所以,不少網友說,在列車即將開動的關口,列車人員遲遲不能制服羅某,執法太溫和了。
但需要看到的是,羅某是帶著女兒乘車的,眼前發生的一切,都看在這個未成年人眼里,如果執法太過激烈,會影響到孩子情緒,造成不良影響。
所以,列車人員的執法到底是溫和,還是激烈,因為此事涉及的變量太多,恐怕很難考量。但遇到這種情況時該怎么處理,恐怕也需要一個標準的答案。
很多事件雖然處理結束,但仍有疑問待解。希望這樣的情況不要在這件事上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