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今日公開宣判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糾紛案。最高法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下面是有王老吉加多寶之爭始末,歡迎參閱。
王老吉加多寶之爭始末
這場中國商業史上最具代表性、影響力的知識產權案件終于塵埃落定。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對上訴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加多寶”)與被上訴人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健康公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集團”)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上訴兩案進行了公開宣判。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在此基礎上,廣藥集團所稱加多寶公司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以及加多寶公司所稱大健康公司根據廣藥集團授權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構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的主張,均不能成立,對兩者的訴訟請求均予以駁回。
事件回放
紅罐之爭鬧到最高法
一直以來,紅罐涼茶包裝裝潢之爭,是王老吉與加多寶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訴訟。
據了解,2012年7月6日,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于同日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均主張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權益,并據此訴指對方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的包裝裝潢構成侵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享有者應為廣藥集團,大健康公司經廣藥集團授權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不構成侵權。由于加多寶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裝裝潢權益,故其生產銷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寶”和兩面“加多寶”的紅罐涼茶均構成侵權。一審法院遂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加多寶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導讀:王老吉加多寶之爭始末 王老吉和加多寶誰贏了(二),終審判決雙方可共享包裝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認為,結合紅罐王老吉涼茶的歷史發展過程、雙方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因廣藥集團及其前身、加多寶及其關聯企業,均對涉案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建樹,各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將涉案包裝裝潢權
終審判決
雙方可共享包裝
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認為,結合紅罐王老吉涼茶的歷史發展過程、雙方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因廣藥集團及其前身、加多寶及其關聯企業,均對涉案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建樹,各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將涉案包裝裝潢權益完全判歸一方所有,均會導致顯失公平的結果,并可能損及社會公眾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尊重消費者認知并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由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共同享有。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識產權糾紛常產生于復雜的歷史與現實背景之下,權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往往交織在一起。對這類糾紛的處理,需要充分考量和尊重糾紛形成的歷史成因、使用現狀、消費者的認知等多種因素,嚴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均曾為“王老吉”品牌商譽的積累,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在有效提升企業知名度的同時,也獲得了巨大的市場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關系終止后,雙方所涉知識產權糾紛不斷、涉訴金額巨大,引發了社會公眾的一些關切與擔憂,還有可能損及企業的社會評價。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合理避讓的精神,善意履行判決,以誠實、守信、規范的市場行為,為民族品牌做大做強,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的產品而努力。
企業態度
做大做強涼茶產業
關于此判決,當事雙方的態度如何?其實早在2015年4月起,加多寶就推出了金罐加多寶,那么此次判決后,是否會恢復生產紅罐加多寶呢?今天,加多寶方面表示,能夠繼續享有使用紅罐涼茶裝潢權益,感到歡欣鼓舞,對終審裁決結果堅決擁護,由衷感謝最高人民法院公平公正裁決,由衷感謝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寶對紅罐涼茶裝潢設計首創勞動成果貢獻的肯定,由衷感謝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護了民營企業正當合法權益。該裁決體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精神。同時,加多寶方面稱,將以此為新的起點,做大做強涼茶產業,在世界各地推廣傳播中國涼茶文化。
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在聲明中稱,尊重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在消費者、合作伙伴及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支持下,目前,王老吉涼茶已取得近七成的市場份額。王老吉會繼續挖掘百年民族品牌的底蘊,堅持“時尚、科技、文化”品字形戰略,發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斷創新,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引領涼茶行業全面發展,繼續推進國際化布局,把中國涼茶文化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