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志穎因4年前分享了一張PS照被知名攝影師朱慶福以侵權為由,上告法庭索賠110萬。2月16日,林志穎在微博發表聲明主動承認錯誤,稱深知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并透露已向權利人轉達歉意并主動提出賠償意向,還稱未來一定更加謹言慎行。
近日林志穎因為一張四年前PS的照片被攝影師起訴,在2013年8月,林志穎在微博中為慶祝其微博粉絲量達到2100萬發布了一條圖文微博,微博圖片系篡改后的《中華男兒》作品,林志穎將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戰士的頭像換成了自己的頭像,對作品進行了裁剪并配上誤導性文字“2100萬粉絲禮物提前來啰!光頭的我造型還是可以的”。
林志穎
據海淀法院通報,原告認為,林志穎的行為致使該作品被嚴重娛樂化、作品表達的創作思想遭到嚴重曲解,與作者透過原作品想要表達的民族氣節、民族精神的嚴肅主體背道而馳,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110萬元。
對此在2月16日下午林志穎發文做出了回應,他發文表示圖片被PS后覺得很有趣就發了微博跟大家分享,未意識到照片是改動于權利人的攝影作品,這是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認錯誤,他還表示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自己也會謹言慎行,多做思量,并感謝各方的監督。
林志穎微博
林志穎微博曬出的PS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