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詐騙現場。皇姑警方供圖
駕駛殘疾人代步車,專盯違章車,一旦鎖定目標立即撞上去,趁對方還沒來得及反應,代步車內的駕駛人已經和副駕駛的殘疾人進行了互換。
同時,一伙“目擊者”趕上前來“作證”。自認理虧的違章車多數會選擇賠錢私了。
沈陽皇姑警方經過3個月的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一個“碰瓷”詐騙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涉及案件上百起,已查實50余起,涉案金額上百萬元。
今年8月12日,皇姑分局三臺子派出所處置兩名殘疾人車輛“被撞”的警情時發現了疑點:案發前一天,41歲的何某民和59歲的趙某學在皇姑區也發生過“被撞”事故。
何、趙二人堅稱,他們所乘的殘疾人代步車就是被他人車輛碰撞,并未“碰瓷”。
民警回訪兩起事故的“肇事”車主并調取現場監控錄像后發現,何、趙兩人駕駛代步車故意與轉彎機動車發生碰撞,并向車主索要賠償。在證據面前,何、趙二人如實供述了多次“碰瓷”詐騙的犯罪事實,并交代出幕后的主使者“小胖”及團伙其他成員。
11月9日,專案組獲得重要線索,團伙成員“大 軍 ”和“小胖”約定再次作案。專案組分兵兩路圍繞和平長白島、鐵西新區兩地的街路展開了大范圍蹲守。
經審訊,綽號“大 軍 ”的嫌疑人真實姓名為王某 軍 ,綽號“小胖”的嫌疑人真實姓名為張某春。兩人交代,自2015年以來,他們糾集王某林等8名社會閑散人員組成了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實施詐騙活動的犯罪團伙。
作案時,團伙成員兩人一組,由駕車熟練的成員駕駛殘疾人代步車,故意碰撞轉彎機動車后,迅速與副駕駛位的殘疾人換位,利用殘疾人的特殊身份,向車主索要高額賠償。
與此同時,團伙其他成員駕駛其他車輛尾隨在“被撞”代步車之后,冒充路人向交警及保險公司出具有利于團伙成員的虛假證言,最終達到向車主及保險公司騙取經濟賠償的目的。
皇姑警方介紹,該團伙每次作案可獲得數百元至上萬元不等的賠償,得到錢財后馬上進行分配,其中一名嫌疑人在一次作案中就分了4000多元錢。該團伙已在各區“碰瓷”詐騙作案上百起,非法獲利上百萬元。該團伙大多挑正在違章的貨車或私家車進行碰撞,發生事故后,有些車主就選擇私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民、趙某學因涉嫌詐騙罪被皇姑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軍 等10人因涉嫌詐騙罪被皇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遵章守法別私了
開車一定遵章守法,注意瞭望。發生事故后盡量選擇報警,走正常的保險理賠程序,不要選擇私了。
最好在車上安裝行車記錄儀裝備,出現事故時可以作為有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