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19個月的瓊瑤于正大戰終于有結果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錘定音,宣判:駁回各被告上訴請求,維持原判。結果一出,瓊瑤方王軍律師立即在微博上公布了好消息。該侵權案由《梅花烙》的原著瓊瑤女士勝出,于正被判公開道歉,并停止傳播電視劇《宮鎖連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根據微博得知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十四萬三千六百六十五元,由陳喆負擔四萬三千三百六十五元(已交納),由余征(于正)、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十萬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四萬六千八百元,由余征、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已交納)。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隨后,瓊瑤女士也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表露心聲并感謝一路上以來支持并幫助她的人。
此消息一出,網友們紛紛拍手叫好“抄襲這種還是加大處罰力度吧,畢竟抄的都是別人腦子里的東西,抄襲真的狠下作?!薄皠倮麃碇灰?,值得珍惜”。
瓊瑤于正侵權案案情回顧:
2014年4月8日,電視劇《宮鎖連城》登陸湖南衛視金鷹獨播劇場,此劇播出沒多久,瓊瑤就于2014年5月28日向北京市三種院提起訴訟指責于正未經她的許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獨創情節,改變創作電視劇本,并且聯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攝制電視劇并播出。瓊瑤認為于正嚴重侵犯了她的改編權、拍攝權,給她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請求判令于正在內的5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向其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
此后,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瓊瑤起訴于正案進行宣判。陳喆(筆名瓊瑤)被認定是《梅花烙》劇本的作者及著作權人。判決要求字判決日起,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復制、發行和擦傳播行為。被告余征(筆名于正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刊登致歉聲明,向陳喆道歉,消除影響。余征及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于判決生效10日內連帶賠償陳喆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陳喆的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
一審判決后,無名被告均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